“互联网+监管”,湖北省药监局提出5个新要求

09-06 17:09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

根据2021年省政务办第1、2期《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情况通报》,结合湖北省省直部门“互联网+监管”系统考核指标要求,经梳理分析,省药监局“互联网+监管”工作还存在风险核查处理不及时、执法人员注册率低及注册用户活跃度低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系统“互联网+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及时更新填报行政强制行为信息、投诉举报信息等库表数据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相关处室及分局根据本单位办理完毕的行政强制行为和其他行政行为案件(具体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见附表),安排专人及时登录省局药品综合监管平台在执法处罚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录入,行政处罚行为按原要求在此系统录入数据。省局办公室(投诉举报中心)受理投诉举报事件后,要安排专人及时登录省局日常监管平台数据上报模块(投诉举报数据上报)进行数据录入。信息中心要安排专人每日查看处理省大数据能力平台发起的问题和需求以及其他部门和市州发起的申请数据。

02

及时处理风险核查预警信息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及时对“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的风险线索进行核查处置,并反馈处置结果。经查2018年11月至2021年6月,省局共收到系统推送风险核查信息105条,其中办结86条,转办未办19条。请还未办结风险核查处理的有关单位立即办理,如无法处理请说明原因。

03

及时填报日常监管系统记录

根据省直部门“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及时填报上传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记录,提高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请各单位充分使用移动端“移动监管”app完成监管行为,或者监管行为完成后及时登录省局日常监管系统当日录入数据。省局信息中心正在对日常监管记录系统进行改版升级,各单位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局联系。

04

积极登录“互联网+监管”系统,提高注册人员活跃度

根据2021年省直部门“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互联网+监管”平台具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注册数应达100%,注册用户登录使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并使用联合监管、风险预警、信用监管等子系统业务功能视为活跃用户,活跃用户达到50%视为达标得满分。目前省局已完成执法人员注册110人,请已完成注册的人员按要求登录系统,并且使用子系统业务功能。

05

积极探索智慧监管

各单位要积极探索智慧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实行精准监管和科学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提升监管便捷性。鼓励进行监管创新实践,对监管创新实践典型经验和智慧监管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各单位信息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省局联系。

联系人:

药品生产监管处 熊磊 027-87111557

信息中心 刘莹鑫 027-87111632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5日

相关阅读